关于秦安县莲花镇上河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的公示
按照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部农村环境整治现场调研评估反馈问题的核查函》要求,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天水市秦安县莲花镇上河村有两处水体疑似。我县高度重视,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莲花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指出问题进行详细全面的核查整治。经现场核查,该条水渠为农村污水治理中用于收集农村生活污水至莲花镇污水处理厂的边沟。根据《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农村污水治理中作为污水收集和输运系统的水体。如收集农村生活污水并输运至污水处理设施的加盖的村庄边沟等非管道收集系统形成的水体;或者未加盖的边沟,但排水通畅,感官不黑不臭的水体。莲花镇人民政府针对上河村的两处水体按照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扎实治理,现已治理完成,将治理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实施。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8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信、来访,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泰安分局反映相关问题,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受理单位: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
单位地址:秦安县兴国文化广场写字楼B区五楼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传真):0938-6526687
秦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