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序号 | 专项检查名称 | 时间安排 | 检查范围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牵头单位 |
| 1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检查 | 5-12月 | 列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的企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对非现场手段齐全的进行非现场检查,对存在线索的进行现场核查,年度检查总检查频次不得超过1次。 | 执法队 |
| 2 |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落实的行政检查 | 5-12月 | 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对非现场手段齐全的进行非现场检查,对存在线索的进行现场核查,年度检查总检查频次不得超过2次。 | 生态股、执法队 |
| 3 | 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法定义务落实的行政检查 | 5-12月 | 全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对非现场手段齐全的进行非现场检查,对存在线索的进行现场核查,年度检查总检查频次不得超过2次。 | 生态股、执法队 |
| 4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全年 | 全县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同一家企业年度最多申请入企1次,年度检查总检查频次不得超过2次。一般监管对象: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类企业季度抽取5%,排污登记类企业季度抽取0.5%,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企业、大气绩效评级B级以上企业(含B级及行业引领性企业)、信用等级B级以上企业(含B级)具备非现场方式的,一般采取非现场方式核查。重点监管对象: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类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内企业,季度抽取20%。特殊监管对象:上一季度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大气绩效评级B级以下企业(不含B级)、信用等级B级以下企业(不含B级),以及其他环境风险较高企业,季度抽取25%,(所有检查事项均需符合上述要求)。 | 管理股、污防股、执法队 |
| 5 | 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行政检查 | 5-12月 | 全县核技术利用单位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对非现场手段齐全的进行非现场检查,对存在线索的进行现场核查,年度检查总检查频次不得超过1次。 | 审批股、执法队 |
| 6 | 对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 | 5-12月 | 全县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照抽查比例要求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核查工作,年度检查总检查频次不得超过1次。 | 管理股、执法队 |
| 7 |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全年 | 全县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对非现场手段齐全的进行非现场检查,对存在线索的进行现场核查,年度检查总检查频次不得超过1次。 | 管理股、执法队 |
| 8 | 对排放噪声的单位或者场所的行政检查 | 全年 | 全县排放噪声的单位或者场所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对非现场手段齐全的进行非现场检查,对存在线索的进行现场核查,年度检查总检查频次不得超过1次。 | 监测站、执法队 |
| 9 | 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全年 | 全县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对非现场手段齐全的进行非现场检查,对存在线索的进行现场核查,年度检查总检查频次不得超过1次。 | 审批股、执法队 |
| 10 | 全县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专项检查 | 5-12月 | 全县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根据企业需要开展,年度检查总检查频次不得超过2次。 | 监测站、执法队 |
| 11 | 对企业尾矿库污染防治的行政检查 | 5-12月 | 涉尾矿库企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对非现场手段齐全的进行非现场检查,对存在线索的进行现场核查,年度检查总检查频次不得超过2次。 | 生态股、执法队 |
| 12 |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 5-12月 |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对非现场手段齐全的进行非现场检查,对存在线索的进行现场核查,年度检查总检查频次不得超过1次。 | 生态股、执法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