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3年5月31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 与情况 |
| 1 | 秦安县王铺镇50MW风电项目 | 秦安县王铺镇 | 秦安金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启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10台装机5MW风力发电 | 1.废气。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监管,采取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操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风电机组周边敏感点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3.废水。施工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项目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用于站内绿化。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控制,检修废油、废油抹布和废电池等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秦安县王铺镇5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公示期:2023年5月3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审批股 电话:0938-6522339(传真)、6538206,邮箱:qaxhbj@126.com 通讯地址:秦安县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6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