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四烧”倡议书
广大农民朋友:
为全面防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的发生,严防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此,我们真诚倡议:
一、充分认识“四烧”危害。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荒草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危害人体健康。露天焚烧还易引发火灾事故,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焚烧会降低大气能见度,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焚烧产生的高温还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
二、严厉打击“四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广大农民朋友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觉行动起来,不在田间地头、沟旁路边焚烧秸秆,及时清理废旧农膜和垃圾杂草,积极开展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利用,确保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块地,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出一份力。
四、全面开展宣传引导。广大农民朋友要做保护环境的宣传者,大力宣传焚烧的危害及可能因违法行为所面临的处罚,发现焚烧现象,要及时加以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村级组织要发挥网格员作用,坚持全天候、无死角、不间断巡查,坚决做到严防死守,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农民朋友们,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美好愿景。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构筑禁“四烧”的防线,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