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方案
各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关注、支持、践行合法合规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5年5月26日,习近平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既要保障好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坚决遏制这一乱象。
二、工作任务和目的
充分利用县融媒体中心、兴国文化广场大屏幕、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各镇、相关部门要通过发布公告、悬挂条幅、发放政策法规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同时,各镇要组织干部通过进村入户、召开会议、编印宣传册等有效举措,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读,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赢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配合,为加快工作进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工作安排
(一)主旨宣传
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常态化宣传报道,衔接县融媒体中心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介,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利用手机短信平台,适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全方位的推动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
(二)户外定点宣传
各镇人民政府要在各镇政府所在地,主次干道两边及人流量较大的区域悬挂宣传横幅,树立宣传牌。自然资源局在天巉路天桥悬挂宣传标语,在县不动产交易大厅设立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衔接县交通运输局在出租车电子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
(三)宣传内容
1.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2.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
3.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4.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四、工作要求
1.宣传横幅统一要求红底白字,落款为中共秦安县委、秦安县人民政府。
2.各镇尽量利用现有宣传牌进行宣传,现有宣传牌不足的镇,自行补充。
3.宣传内容主要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为主。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