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秦安县兴国镇成纪大道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邮编:741600
联系方式:0938-6534316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甘(2021)秦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111号 | 秦二兴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20522203206JC00653F03010001 | 秦安县叶堡镇叶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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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