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残疾人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
残疾人或其亲属到各镇残联提出申请,了解流程及办证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申请人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三张,领取评定表填写基本信息,由镇残联初审并加盖镇政府公章)。
二、评定:
(一)秦安县中医院(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多重)
(二)天水市精神病院(精神)
三、公示及录入:
(一)残疾人或者其亲属将经由医院大夫签字后的评定表加盖医院公章后,与残疾人证受理需要的资料一并交至所在地镇残联。各镇残联要将残疾人的办理事项情况在村一级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要求用表格的形式公示并加盖镇、村两级公章;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和投诉时,残疾人办理事项暂停,并将情况反馈县残联,听取上一级安排处理后再按照流程办理。(注:原则上未成年人不公示)县残联举报电话:0938——6510694
(二)由各镇理事长将公示无异议申请人员信息按要求及时录入中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
四、审核、批准:
由镇理事长集中收集评定表及残疾人证受理需要的其他资料并及时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残联窗口,县残联统一对各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五、发放、存档:由县残联工作人员将通过审核的人员统一打印出证,并加盖公章。出证后由各镇理事长统一在县残联窗口领取,残疾人或其亲属再到各镇残联领取。
备注:残疾人证受理需要的资料:申请表、评定表、残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残疾人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精神类、智力类和未成年人需要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监护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