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秦安县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培训农村困难残疾人(含农村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70人。
二、实施范围
(一)对象范围
1.农村享受低保残疾人、原建档立卡残疾人、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等。
2.经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
3.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4.经当地相关部门认定或村委会推荐的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5.以上情况中的重度残疾家庭的一位成员。
(二)对象条件
1.接受培训的残疾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接受培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须为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
3.年满16周岁以上(女16岁至55岁,男16岁至60岁)
4.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三、实施标准
人均补贴标准1500元,资金主要用于培训人员的食宿、交通、培训课程、教室、资料教材等费用。可结合实际给予项目资金补贴,扩大培训任务目标,也可根据培训课程内容、培训难度、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的接受能力等,对参加培训人员予以补贴,增加的培训数量和补贴标准自行确定。培训过程中,不得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实施要求
(一)精准识别,确保培训任务高质量按时完成。县级残联要动态掌握本地农村困难残疾人培训需求底数,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培训,培训对象的筛选确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针对残疾人的身体特点、文化程度和培训需求,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就业形势等因素合理确定培训内容。要加强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为参加培训的残疾人提供服务和便利,保障参训学员能听懂、易掌握、管实用。
(二)搭建平台,跟进训后就业创业帮扶。培训结束后,要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提供相关就业信息服务,推荐和帮助他们选择适合就业的工作岗位。要在资金、设备、场地、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方面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服务。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的产业带动优势,促进残疾人培训与就业相结合。
(三)规范档案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提供数据支撑。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认定材料、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等方面的信息采集工作,要做到信息登记真实、资料装订齐全,登记造册后由县级残联统一保管并录入中国残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年度统计台账和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
(四)严格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升项目的执行效率。用于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的资金,是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已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监控管理范围,县级残联要按照《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问题发生,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五)抓好项目进度、保障项目圆满完成。4月底前要完成培训对象的筛选确定;5月底前要对接落实好培训资源或选定培训机构,完成训前各项准备工作;6月底前可分批次组织开展培训;7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开展满意度测评,培训人员满意度要达到85%以上,县残联一次性拨付资金100%;9月底前,要完成培训档案的整理和信息数据录入工作。
附件:2025年全县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分解表
序号 | 乡镇 | 任务数(人) | 备注 |
1 | 王铺镇 | 35 | |
2 | 魏店镇 | 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