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商务、供销系统职能,聚焦提升农村商贸流通、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坚持政策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合作,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强化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协作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三、重点举措
(三)做好产销精准对接。商务、供销系统发挥各自职能和优势,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持续办好消费帮扶产销对接会、海南“冬交会”等展会,动员和指导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作,通过股权投资、订单采购等方式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搭建农产品外销平台,稳定产品销售。建设运营好“832平台”,鼓励各类流通主体设立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专馆,利用线下实体网络和线上销售渠道,帮助销售脱贫地区产品。
(六)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商务、供销系统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协同推进农村电商发展,统筹开展“数商兴农”和“数字供销”建设,合力培育农产品电商品牌,共同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推进传统经营服务网点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拓展农产品电商销售,做实做强区域电商,参与推动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助力强化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
(九)培养乡村实用型人才。商务、供销系统充分利用各自在乡村的教育培训资源,对农村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联合开展对基层尤其是脱贫地区商务、供销干部、农村电商人才、农产品经纪人等培训培养,强化对农民带动作用,打造不走的乡村振兴工作队,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党组织要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拟定阶段性重点合作事项,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指定各自牵头单位、联系人,切实加强对共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四)加强总结宣传。商务主管部门和供销合作社将共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纳入年度新闻宣传重点,及时总结提炼、复制推广经验做法,讲好脱贫群众运用商务、供销帮扶举措奋斗致富的典型故事,激发干部群众奋力推进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上下共同参与、各方关心重视的良好氛围。<spanyes ';font-family:calibri;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2.0000pt;mso-font-kerning:0.0000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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