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秦安县统计局在上级统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统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统计部门的主体责任,全县依法治统能力水平有效提升,统计生态持续优化。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宣传学习为统揽强业务水平提升
按照省、市年初制定的统计普法宣传工作重点,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充分结合各专业股室的业务要求和工作特点,利用召开日常工作会议等专题业务培训会议、到企业调研检查、到乡镇检查等契机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多渠道宣传培训,并加大对《意见》《办法》《规定》宣传力度。
1.订制了统计法围裙120条,印制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300份,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对市民进行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计发放围裙90条,发放宣传手册共计230余份。
2.制定了2021年集体学法制度,明确了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时间表,全面对《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意见》《办法》《规定》等进行了专题学习。
3.利用电视媒体、微信群、QQ群、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和服务对象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宪法》、《民法典》《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并创办了普法宣传专栏。
(二)以执法打击为引领强过程监管到位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一把手亲自参与执法,各专业科室共同参与,协作配合共同执法,形成了全员执法工作格局,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坚持零容忍,不断强化统计执法日常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32家“四上”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对7家服务对象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检查范围涵盖各专业,并在甘肃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网站上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告。
3.严格程序,有条不紊推进统计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做到依法持证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做到有案必查,取证到位,定性和适用法律条文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同时做好统计案卷法律文书的制作。
(三)以制度健全为保障强执法队伍建设
1.健全持证上岗制度。随着国家统计局监督检查局的成立,对统计执法检查队伍的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国家局出台了《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对统计执法队伍必须持证上岗有了新的要求,截至目前,我局在编公务员7人,持证1人,拟新办证2人。
2.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利用每月的中心组学习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还明确全局干部职工每月自学不得少于8个课时,并不定时开展普法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年终干部评先选优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服务质量
1.完善统计管理制度。近年来,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关于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资料汇编》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行为,着力提升统计管理能力和水平。
2.明确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由我局草拟,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明确部门、乡镇(街道)、企业三级具体工作要求,统计局抓好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行业主管部门抓好督促配合,确保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3.压实统计工作责任。在全县建立统计工作领导包抓责任制,进一步压实了统计工作责任,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今年8月12日开始,开展了为期7天的统计督促检查,由县委督查局牵头,县统计局配合到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各调查单位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行为,有效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真实性。
(五)坚持依法治统,不断提高统计法治水平
1.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制定或实施的文件和做法。我局草拟,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定印发《关于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对2019年以来违反统计法精神制定或实施的文件和做法进行清理,并将清理和纠正的情况向上级政府和统计部门报告。
2.实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由我局草拟,报县委办公室审定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在全县范围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扎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机制。我局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每季度定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调查,对统计调查过程中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数据报送的情况进行记录。同时,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全面登记、核实和处理。本年度未收到举报信息。
二、存在的不足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全县统计法治工作推进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统计机构和领导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较多不足:一是学习上有差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与中央要求有差距,学习不够深入具体。二是宣传上有不足。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到位,统计违法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足,宣传不足导致部分部门和乡镇(街道)对统计工作不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规范。三是依法统计有差距。统计违法行为仍有发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统计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失实,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仍需不断加强。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全县统计法治工作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针,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严格依法统计,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提高统计工作的公信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力度,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开展对乡镇、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普及与培训。
二是加强坚持预防与惩处相结合。通过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