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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统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79473455922291 时间:2023-03-22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2022年,秦安县统计局在上级统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统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统,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不断推动统计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

按照省、市年初制定的统计普法宣传工作重点,结合县统计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点进行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制定了普法宣传专栏,印制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300份,发放宣传手册共计230余份。利用电视媒体、微信群、QQ群、手机短信、宣讲会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和服务对象开展了《宪法》《统计法》等法律的普法宣传。通过对查处的统计造假典型案件“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普法宣传,努力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应。

(二)坚持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法治水平

1.开展了专项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按照《天水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专项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及时指导19个经济领域行业部门和县局办公室,对2016年以来行业部门内部的文件和县委、县政府发至部门的文件进行全面核查清理。

2.开展了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为了确保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的顺利完成,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由统计局领导带队深入乡镇基层一线和企业,指导此次专项纠治工作和统计业务工作,各股室人员也下沉相关单位和企业进行数据核查和业务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立行立改,在专项纠治期间逐项对账销号,确保了专项纠治工作落地见效。

3.严格推进统计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做到依法持证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做到有案必查,取证到位,定性和适用法律条文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同时做好统计案卷法律文书的制作。

(三)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统计队伍建设

1.健全持证上岗制度。随着国家统计局监督检查局的成立,对统计执法检查队伍的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国家统计局出台了《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对统计执法队伍必须持证上岗有了新的要求,截至目前,我局在编公务员7人,持证1人,今年新参加考试待办证2人。

2.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还明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每月自学不得少于8个课时,做到统计人员人人学法懂法用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上有待加强。统计人员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还不够,部分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理解不深刻,掌握不到位,对统计执法程序运用还不够熟练。二是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还有待加强。由于各种原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范围和覆盖面还不够大。三是统计执法人员队伍有待加强。全局符合条件报考并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仅有1人,统计执法工作必须借助市统计局力量共同完成,专职执法队伍力量不足,难以有效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严格依法统计,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提高统计工作的公信力。

1.继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统计执法工作,领会好、理解好、运用好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重大意义,奋力推进统计法治工作实现新发展。

2.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对乡镇、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普及与培训,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力度。

3.继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四上企业和入退库企业进行抽查,以提高数据质量。

4.坚持预防与惩处相结合。通过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

5.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监督意见》,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统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要求,立足中央、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数据真实的底线要求,坚持把统计监督作为量化评估、揭示风险、导向牵引的重要手段,推动《监督意见》落细落实,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