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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秦安县2023年草原管护员选聘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qax_lyhcyj/2023-00020 时间:2023-07-28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秦安县2023年草原管护员选聘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秦安县2023年草原管护员选聘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秦安县林业和草原

                               2023727

                   秦安县2023年草原管护员选聘方案


为充分发挥乡村草原管护员在草原资源保护、建设和管理中的生力军作用,根据我县草原资源分布现状和管护工作需要,特制定该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公正、持续和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一年一聘制2023年聘用时限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选聘条件

一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是热爱护草工作,熟悉周边情、山情、村情、民情;

三是年满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四是同等条件下,低收入人口、林草相关专业未就业的毕业生、从事过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未就业的人员以及未就业的复退军人可以优先聘用。

三、选聘程序

乡村草管员选聘工作应当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各镇应当在镇和村办事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

1.选聘对象、条件、名额

2.选聘原则、程序

3.岗位类别、管护任务、劳务报酬标准

4.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宜。

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二)申报

应聘人员向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村民委员会根据选聘条件进行核实,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请材料以及核实、推荐意见等材料提交镇政府

(三)审核

政府对公告情况、申报材料和村民委员会推荐意见等进行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

政府对拟聘人员名单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提出异议的,由镇政府对拟聘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镇政府与受聘人员签订管护合同,并将管护合同交由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四、人员指标分配

2023年,我县聘用草管员人数与去年持平,总人数239人。为适应“国土三调”后我县草原资源管理面临的新任务,我局结合2022年林草融合数据,按照各镇草地面积对全县239名村级草管员指标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1)。

五、工作报酬

为充分调动村级管护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按2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管护补助。

六、解聘与续聘

乡村草管员因以下原因不适合履行管护责任的,应当予以解聘并解除管护合同:

(一)本人提出解除管护合同的;

(二)身体条件不能履行管护责任的;

(三)违反管护合同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四)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五)因移民搬迁等原因远离管护区域,不能继续承担管护任务的;

(六)其他原因不能承担管护任务的。

本人提出解除管护合同的,应当由本人提前三十日向村民委员会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对解聘的人员,应当明确原因,办理解聘手续,由镇政府书面通知本人,并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符合选聘条件,认真履行管护责任,年度考核合格的乡村草管员,本人提出申请续聘的,经聘用方公示和确认后,可以续聘。

七、其他有关要求

各镇要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站规〔2021〕3号)精神,做好对村级草管员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严格聘用条件,完善聘用手续,签订管护合同书,加强工作考核,强化技术培训,实现村级草管员培训考核,聘用上报的草管员不能与生态护林员重复。要规范村级草管员管护职责,建立村级草管员管理台账,进一步明确草管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包括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加强日常巡查,监督落实禁牧、草畜平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放牧、超载放牧、非法占用破坏草原等行为,监测报告草原灾害,保护草原资源和草原设施等。

请各镇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选聘工作,正式文件上报选聘结果,并附草原管护员聘用合同、草原管护员聘用审批表和草原管护员信息台账,以上资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草原管护员信息台账需将电子版报送至林草局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