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上报
欠发达国有林场动态调整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林草局: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欠发达国有林场支持范围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办场字〔2023〕29号)和《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欠发达国有林场支持范围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甘林场字〔2023〕2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十四五”期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按照“集中财力,聚焦重点”的要求,优化欠发达国有林场支持范围,确保“十四五”期间国有林场产业发展初具规模、职工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国有林场平均水平。我们经过对基础设施、人均收入和产业发展等量化自评总分为47分。我县好地林场基础设施、人均收入和产业发展等总体达不到退出欠发达林场水平。
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