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发〔2007〕 35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1〕60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中共秦安县委组织部、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备案工作的通知》(秦人社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林草局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及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认可、注重实绩的原则,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遵守聘用合同等方面,对工作人员的年度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奖惩、兑现有关待遇和解聘的重要依据,激励广大工作人员锐意进取、干事创业。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突出政治标准和品行素质,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重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体现平时考核和服务对象综合评价。根据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细化量化考核内容,明确不担当不作为等具体情形和评价标准。同时,结合岗位实际将安全生产情况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纳入考核要素。
三、考核范围
在编在岗事业正式工作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选派外出学习累计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已到龄尚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除组织批准留任外);擅自离职的; 违反相关政策在编不在岗且尚未清理的,上述情形人员均不参加单位年度考核。
新聘用的人员,应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选派挂职、乡村振兴帮扶等人员,由派入地相关部门负责,均不计入核定本单位优秀比例人员基数。考核年度调入(交流)事业单位的人员,参加现所在部门(单位)年度考核,调动前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通过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借调(用)手续人员,由借调(用)
单位考核并出具鉴定,由原单位确定考核等次。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的借用人员,一经查实,根据清理“吃空饷”有关规定处理。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仍拒绝参加
的工作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对没有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任务的人员,考核暂不定等次,待完成培训学习任务后按规定再确定考核等次。
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束的工作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确定后按规定补定档次,及时上报。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仍拒绝参加的工作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标准及优秀比例确定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
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及人数核定。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控制在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总数的15%以内:获国家部委、市州以上党委、政府授子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当年度核定优秀等次比例最多不超过20%;当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或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当年度核定优秀等次比例最多不超过10%。
五、考核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
局属各股站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考核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 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在单位公布并实施。
第二阶段:总结述职
参加考核人员按照考核规定内容和岗位职责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述职,述职结束后,个人填写 《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第三阶段:确定考核等次
1.提出评鉴建议。根据被考核人员平时考核和个人述职情况,结合实际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分别为干部职工写出评语,或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签字。
2.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等次和评语进行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3.公示。对参加考核人员拟定等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结果备案
事业单位考核结果、《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及人数核定表》、《甘肃省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花名册》、《天水市事业单位2022年度考核统计表》、《天水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正式在册人员实名制信息汇总表》、等纸质及电子版资料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是岗位竞聘、奖惩、培训、调整工资待遇以及解聘的重要依据。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规定,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备申报高一级职务的基本资格;工勤岗位人员具备考评、考核高一级工种的资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在新岗位考核仍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七、工作要求
(一)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专技、工勤二类岗位人数分别核定优秀比例,不得相互挤占,当某一岗位人数过少时,按照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可合并岗位核定优秀比例。评定优秀等次,要杜绝论资排辈、轮流坐庄、暗箱操作等不公正、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发生。评定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行备案制,分优秀比例备案和考核结果备案两个环节。其中,机构和人数未发生变化,优秀比例和人数于上年度比较相对稳定的,优秀比例和结果备案可一次完成。调整优秀比例的,需提供本年度获得表彰奖励相关文件依据。
(三)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强化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及合同续聘、解聘、辞退、奖惩、晋级、增资、培训和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
附件:
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附表:
1.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及人数核定表
2.甘肃省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花名册3.天水市事业单位2022年度考核统计表
4.天水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正式在册人员实名制信息汇总表
特此通知
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