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天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春季造林绿化中严禁占用耕地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天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春季造林绿化中严禁占用耕地的通知》(天资发〔2022〕33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天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春季造林绿化中严禁占用耕地的通知》
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