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拨付
2025年4月份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提前批)任务计划的通知》(甘林规函〔2024〕755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资环〔2024〕110号)及天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提前批)任务计划的通知》(天林发〔2024〕183号)文件精神,需要按月拨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73593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务必于本月25日前通过惠农资金管理系统提供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花名册,必须保证花名册与生态护林员管护协议、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信息一致。
二、各镇要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保持政策延续、稳定。若生态护林员需调整更换,尽量在月底或月初完成,并及时上报有关资料,更新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动态调整信息。
三、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账户原则上应与本人信息一致,若本人无账户或账户无法使用、改用他人账户等情况,需要备注说明。严禁顶岗、冒领、“吃空饷”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表:秦安县2025年4月份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分配表
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