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上报
2024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总结
市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天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为期1月的“依法保护草原,推动绿色发展”的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现就我县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筹划,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我局高度重视,
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宣传计划,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由分管领导牵头、草原股具体负责,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甘肃省草原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打好向社会各界深入阐释草原的概念、内涵、范围和生态功能的基础,进一步增强群众爱草和护草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草原普法宣传月的宣传效果。
二、形式多样,深入开展宣传
为了扩大宣传范围,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宣传媒体对草原法律法规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立体式宣传。线下组织干部职工、镇村各级林长、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等在秦安县兴国文化广场和镇村文化广场开展草原普法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现场为群众解惑答疑等方式全面深入进行草原普法宣传,提高群众保护草原爱护草原的责任意识和社会各界对草原生态系统保护的社会责任。此次宣传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悬挂宣传标语21条,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法规咨询500 余人次。
三、措施得力,宣传成效显著
通过草原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对草原普法活动的提效率和参与率,也让群众充分认识到草原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作用和依法维护破坏草原行为权益的途径和方法,营造了全社会支持草原事业、保护草原资源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切实践行了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草原生态保护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秦安县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新力量。
附件: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简报
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