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甘肃政府服务网-秦安

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县委办发〔2020〕68号】中共秦安县委办公室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县新型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秦安县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1608694988460571 时间:2020-12-23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中共秦安县委办公室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县新型应急管理体系
  的实施意见》《秦安县全面加强自然灾害
  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驻秦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建设全县新型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秦安县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秦安县委办公室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关于加快建设全县新型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加快全县新型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全县应急管理事业快
  速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全市新型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9〕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全县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灾害防治能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秦安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主导作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县镇两级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细化行业部门的职能职责,形成强力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强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尽最大努力防范事故灾害,尽最大可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改革创新、破解难题。推进应急管理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工作创新,建立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系统治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建立政府治理、行业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三)工作目标
  安全水平巩固提升。完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持续深化隐患治理和风险防范,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实现安全水平巩固提升。
  应急能力稳步提升。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灾害防治九项工程建设,加快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建设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实现应急能力稳步提升。
  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坚持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总要求,加强应急管理队伍、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打造应得了急、扛得起责、打得赢仗的应急铁军,实现应急队伍素质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以消除安全隐患、防控安全风险为目标,提升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县、镇分级分类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铁路、民爆器材、水利、电力、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专家库,建立专家检查反馈、评价、考核等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将专家劳务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按标准从镇或行业主管部门业务费中列支,确保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健全完善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参与、专业化排查为主的工作机制,排查治理可能直接导致事故的工艺、技术、设备等隐患问题。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对问题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危险系数高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加大排查检查频次,开展重点排查。建立“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制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同时向企业和属地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交办,同时督办企业整改和属地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对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强化信息支撑,建设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发挥平台的支撑作用,将发现隐患问题录入信息数据库,跟踪督办行业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抓好隐患整改。强化督查落实,将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确保落实到位。
  (二)建设科学化的企业本质安全体系。以实现企业本质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企业安全承诺制。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渗透到每个员工的意识和行为中,营造珍惜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积极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安全文化经验,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牢固树立企业特色安全文化理念,将安全文化贯穿于企业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督促指导企业把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考核,不断拓展安全教育培训深度和广度。督促企业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自我防护救援能力。建立完善实用的激励考核机制,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有效落实。加大对企业不安全行为惩戒力度,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的行为,严防发生不安全行为和习惯性违章。加强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淘汰落后工艺和不安全设施设备,采用成熟技术、先进工艺,确保设备设施和生产工艺安全受控。推进企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设安全成本降低与安全水平提高协调适应的体系。制定指导企业安全工作标准、强化监管服务、加大执法检查,督导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加快本质安全体系建设。
  (三)建设标准化的事故灾害防护设施体系。对标国家、省、市各类灾害防御与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加快建立事故灾害防护设施体系,提高各类设施安全性和事故灾害预防水平。抢抓国家重大政策机遇,大力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全民防灾减灾能力素质提升等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推进安全重点监控区、监控点和各类灾害隐患点综合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地震、地质、水旱、气象、森林草原防火、道路交通、生产经营单位等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重点区域灾害隐患排查,进一步查明事故灾害隐患点底数,摸清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全面梳理核实灾害设防标准、编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综合防治规划图,建立覆盖县镇两级和分行业领域信息共享的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实施高速公路、乡村公路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善高层及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城中村、重点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及区域场所消防安全设施。落实城乡生命线工程、应急避难场所和水利、通信、供水、供气等关键基础设施灾害设防标准,对重点目标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落实安保设施和措施。
  (四)建设实战化的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急预案演练制度,建立适应新应急体制的应急指挥机制,不断提升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应急指挥与决策能力。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预案演练过程管理,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县级层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多部门、多险种的综合应急救援演练;镇、部门层面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演练,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演练;企业层面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桌面演练,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演练,不断完善演练工作流程,提高应急救援协调能力。建立上下对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调整充实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县镇两级响应标准和应急责任,细化应急、自然资源、住建、水务、气象、地震等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和工作责任,形成统一指挥、权威高效、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贴近实战的应急指挥体系。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谋划秦安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楼建设,实现与国家、省、市应急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对气象、公安、水务、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已建成的事故灾害预警监测信息系统实施改造提升,实现应急信息资源对接共享,形成应急大数据信息平台,建成全县应急管理“一张网”调度指挥信息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救援、监测预警、应急决策、远程调度、现场指挥、协调联动、后勤保障等工作机制,提升现场应急指挥科学化水平和综合应对处置能力。按照事故灾害分级应对标准,建立分层级报送信息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作秩序。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安排,建立完善重大舆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强化应急处置纪律,明确人员职责,提高处置效能。
  (五)建设专兼结合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统筹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发展,强化机制建设、装备建设和能力建设,构建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要求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定位,坚持统一领导、分级指挥、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原则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目标,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制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谋划组建秦安县森林消防大队,出台人员招录,加快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基地建设。建立健全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细化队伍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不断提高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待遇,着力提高应急救援队伍荣誉感和责任感,完善实战牵引的备勤训练模式,加强应急演练,推动由应对单一灾种向多灾种、综合性救援队伍转型升级。探索建立应急救援预备队伍,县安委办牵头,将各机关单位内部40岁以下男青年干部全部编入应急救援预备队伍,统筹安排工作和训练,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业务指导,确保大汛大灾专业救援力量不足时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多样、防护优先、实用高效”的原则,配备满足应急救援需求的器材设备、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一专多能”救援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摸清社会救援力量及装备物资等情况,建立县级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抢险救援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应急调用、培训选拔、激励评价等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适应新形势变化,强化镇应急力量建设,推进镇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优化基层应急信息员队伍结构,打通灾害预警和应急救援“最后一公里”。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六)建设全民性的事故灾害防范教育体系。以提高全民事故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为目标,不断整合优化资源,搭建宣传平台,加快建设全民性的事故灾害防范宣传体系。建设全民性的事故灾害防范培训体系,督促指导行业部门组建各自领域的培训师资队伍。督促指导行业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和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机制,持续深化全民安全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升培训。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教育培训普及程度。不断巩固深化企业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全体员工安全培训制度,保证达到安全生产技能水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党政及行业管理部门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事故灾害防范实训基地和多功能体验基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遍及城乡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县、安全社区和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社区等创建工作。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阵地,拓宽宣传渠道,持续面向公众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发展的组织领导,强化县安委会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牵头抓总、全面负责,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和“十四五”发展规划。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国家、省、市出台的应急管理经费、人员、装备保障和应急车辆通行等政策配套落地工作。研究出台应急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应急管理工作尽职免责、应急值班补休补助等政策规定,健全应急值班备勤、信息发布、会商研判、协调联动和调查评估等机制。各行业部门要积极推进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应急装备、应急通信、应急演练等针对性标准规范,不断健全应急管理制度体系。
  (三)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应急管理人、财、物投入保障,完善经费分担政策,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业务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范围,健全应急救援和救灾资金快速拨付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运行需求。建立应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社会资源依法征用、调用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灾害保险、社会化灾害公益救助等保障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高危行业安全保障能力。
  (四)扩大社会参与。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科学技术应用,引导企业、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多元化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为应对事故灾害提供资金、物资、技术和人才支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秦安县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9〕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建设
  (一)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县风险隐患底数。以地震、地质、水旱、气象、林草防火等为重点,开展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重点区域灾害隐患排查,开展重点区域的民居、桥梁隧道、河堤大坝、供电供水、通信、输油气管线、交通设施及生产经营单位等建筑物调查和抗灾性能评价,建立与市级联通的县、镇、行业领域信息共享机制,绘制全域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专家库和技术支撑队伍,针对灾害频发、多发、易发、灾害链发,承灾体高敏感性、高脆弱性和设防不达标,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存在严重短板等重点隐患,有效做好各项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开展主要灾种风险评估、多灾种风险评估、灾害链风险评估和区域综合风险评估,并绘制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秦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各镇党委、政府)
  (二)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工程。坚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继续实施森林资源培育,加强水、气环境和土壤综合治理,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强化生态修复和水源地保护。加大葫芦河干支流流域水系河流生态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大力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土壤污染管治、重金属污染管治等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强化城镇污水、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和监督力度。实施好生物多样性重大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林区、草原、湿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秦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参加单位:县林草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各镇党委、政府)
  (三)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在地震高烈度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易发区,以乡村民居、城市老旧房屋、学校、医院、幼儿园,交通生命线、电力、通信、水库、重大工程等为重点,实施抗震加固工程。严格新建、改扩建住宅和公共设施等抗震标准。加强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民居、公共设施的加固改造,实施农村民居加固示范工程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地方标准和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布局,分级推进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地震局、县发改局;参加单位:县教育局、县工信局、秦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供电公司,各镇党委、政府)
  (四)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中小河流及山洪沟道防洪治理工程,实现干支流堤防全面达标。全面提升葫芦河、清水河、显清河、南小河、西小河等主要支流及洪涝灾害重点防治区综合防御能力。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基本完成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面治理挤占河道、排洪沟等空间的建构筑物。加快完善堤防、排水管网、滞蓄场所等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推进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快建设重点水资源配置和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人饮水安全工程,推进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推进旱作农业人工增雨(雪)、人工防雹体系建设,完善县人影指挥系统,提升抗旱防雹能力。开展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重点山洪沟道防洪工程、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非工程措施巩固提升、旱情监测预警工程、城市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抗旱供水能力等方面建设,提升流域区域防汛抗旱减灾能力。针对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关键环节,合理提升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的建设标准,开展病险水库等除险加固,开辟抗旱应急供水水源和城市备用水源,提升抗旱供水能力。(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各镇党委、政府)
  (五)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认真贯彻《甘肃省“十三五”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规划》(甘政办发〔2016〕216号),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力度,对已排查出的253处隐患进一步细化防范措施,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建设,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对灾害风险高、工程治理难度大、群众疏散条件困难的区域,结合脱贫攻坚、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改造等,推进灾害区搬迁避让。开展年度地质灾害“三查”和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切实做好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消除威胁城镇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健全救灾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相衔接的防灾减灾救助制度,完 善保险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秦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扶贫办、县地震局,各镇党委、政府)
  (六)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争取国家项目建设秦安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楼,加快推进县级应急指挥中心、乡镇应急指挥点和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组建秦安县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培育组建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地震救援、综合消防、森林防火、交通运输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建成集综合救援、实训演练、物资储备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救援基地。加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构建县镇村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合理分配全县应急资源,对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设施、救灾物资等进行合理优化配置,形成全县应急救援资源“一盘棋”格局。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大力发展监测预报预警、信息获取、应急防治、生命搜索救援等领域关键技术,提升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能力、应急救援装备轻量化、智能化、标准化和应急交通装备、医疗救援装备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党委、政府)
  (七)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综合运用先进技术,构建全域覆盖的灾害感知数据采集传输网络。建设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平台,融合风险隐患监测感知数据,实现灾害全要素综合监测。围绕地震、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气象灾害等单一自然灾害及多灾种灾害链,构建感知全域覆盖、监测全面汇聚、风险早期识别、预报精细精准、预警靶向发布、综合协同应急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为灾前防范、灾中应急和灾后处置提供基础支撑,提升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协同推进灾害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信息化建设,形成天地一体监测预警体系,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建立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机制,规范监测感知数据标准,通过数据共享和接入,形成统一的自然灾害监测数据资源库,实现对自然灾害的全要素综合监测、综合风险评估、灾害风险预警和灾害态势智能分析与会商研判。(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参加单位:县委网信办、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秦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镇党委、政府)
  (八)实施全民防灾减灾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遍及城乡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实施防灾减灾知识、安全常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工程,推进有条件的乡镇和单位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县应急管理部门加强与相关单位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资金等支持,建设辐射全县、覆盖重点行业领域,符合当地实际的情景构建、模拟仿真、事故灾难、灾害救援处置等培训基地,打造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逃生、安全知识的实景体验与实操训练为一体的多功能体验基地。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遍及城乡的减灾防灾救灾宣传教育活动,开设安全防灾减灾救灾专题栏目,及时更新宣传教育方式和内容,打造安全防灾宣传教育精品,提升宣传教育效果。持续开展安全防灾主题教育活动,引领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参与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浓厚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参加单位: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九)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部门联动会商工程。自然灾害常常并发伴生,针对不同自然灾害,建立健全对应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防治的各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整合防灾力量,共建清单台帐,共同会商研判,共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各负其责、各守其职、齐抓共管,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防范应对措施。各部门职责如下:
  政府办:负责及时向市政府上报灾害信息和灾害救助工作情况;负责向市政府报送灾害救助工作文件、信息,转办、督办市政府领导批示;协调政府领导、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筹各镇、各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收集汇总各部门数据,向上级上报灾害信息和救灾工作情况,拟定灾害信息;发挥减灾委办公室职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灾情研判会商,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可行性建议;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各镇、各单位、各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县委宣传部:组织做好灾害灾情新闻信息发布、抢险救灾新闻宣传和舆情管控等工作。
  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援救受灾群众、排控重大险情、保护重要目标、抢运人员物资,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协助政法、公安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发改局:负责灾区重建项目规划与设计,向上级发改部门争取相应的建设资金,支持灾区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监管灾区市场物价,维护灾区市场物价稳定。
  县教育局:负责做好灾后各学校复学等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损学校重建规划和校舍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演练;负责指导学校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学校灾害损失数据统计并向有关部门上报。
  县工信局:负责协调灾区煤电油气及重要原材料、重要消费品的生产、供需衔接和调度工作;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电力企业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工信系统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和上报。
  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工作,维护灾区应急期间社会及交通秩序。
  县民政局:负责灾区受灾群众中的低保、五保等特殊群体的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会同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过渡期后生活仍然有困难的受灾群众的后续救助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救灾救助资金,向上级财政申请灾害生活补助及灾后重建补助等专项资金,按规定管理分配并及时拨付上级灾害救助补助资金,与纪委监委和审计等部门配合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分析论证地质灾害成因、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协助开展抢险救灾;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负责土地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土地灾害损失统计数据。
  秦安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害可能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工作;配合开展灾害应急救助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应急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害应急救助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灾害应急救助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内容的处置意见,配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灾后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的鉴定;负责灾后重建工程设计建设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居民房屋及非住宅用房灾害损失核定和灾害损失数据统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抢修被毁公路,确保救灾人员、受灾群众、物资运输的畅通;会同应急部门为运送救灾应急物资车辆开通绿色通道;组织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负责指导道路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道路灾害损失统计数据。
  县水务局:负责洪涝灾害信息预报和发布;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及水利工程设施抢险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工作;负责指导水利设施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水利设施灾害损失统计数据。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灾后农牧业生产恢复和生产自救,因灾死亡畜禽的无害处理;负责指导农牧业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农牧业灾害损失统计数据。
  县林草局:负责灾后复林复草重建工作,指导因灾林业损失核定工作,审核林业灾害损失统计数据。
  县商务局:协助协调部分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负责指导商贸业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商务业灾害损失统计数据。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公共文化场所等灾害损失的抢救、灾害损失核定、灾害损失数据统计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灾区伤病员救治、卫生防疫、饮用水和公共卫生监督、心理疏导干预、健康教育宣传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灾区做好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负责指导医疗卫生系统设施设备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卫生系统灾害损失统计数据。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行为,重点加大食品市场、建材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灾后市场商品质量安全;按职责协调发改等相关部门做好平抑市场物价等工作,确保灾后市场供应安全有序。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宣传报道抢险救灾工作。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和救灾物资应急供应工作;按照上级的救灾物资调拨指令,及时组织向灾区调拨应急救灾物资。
  县扶贫办:负责对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加大的受灾群众及时摸底登记,并统筹扶贫资金,加大对受灾群众的扶贫力度,确保不致贫、不返贫。负责全县灾害扶贫资金和物资的分配、管理、监督和使用。
  武警秦安中队:遵照县政府和指挥部的指挥,负责营救受困人员、疏散群众、排除或控制险情、抢运重要物资,抢修公共基础设施,参加医疗救护、疫情防控、心理疏导,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协助公安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发布,负责指导各人影炮台做好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负责指导气象监测点、人影炮台防灾减灾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做好灾区通信基础设施抢修恢复、应急通信保障;负责指导通信行业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通信行业灾害损失统计数据。
  国网秦安供电公司:按照县上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负责因灾受损的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及时掌握、报送受灾地区电网受损情况,提供重要用户及居民安置点临时电源,配合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
  各镇党委、政府:各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镇、村职能,联合各相关部门排摸灾害损失情况,重点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生活安排、心理安抚、恢复重建和恢复生产等工作。
  二、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灾害。成立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针对重大问题和短板弱项,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制度,编制重要规划,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工,靠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落实重点任务,加大推进力度。
  (二)科学谋划推进。坚持生态优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与防治能力现代化。针对关键领域、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确定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推进落实,切实发挥灾害防治各项工程的作用,努力提升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投入保障。完善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资金投入机制,把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积极向国家、省、市相关部门争取,最大限度得到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培养灾害防治专业人才,扩大人才队伍规模,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县乡村三级应急救灾工作队伍。
  (四)吸纳社会力量。完善相关制度,培育壮大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建立社会工作者防灾减灾救灾服务联动机制,发展防灾减灾工作志愿队伍。建立应急救援社会物资、运输工具和设施装备等征用补偿机制。建立社会力量、资金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多元化人力资金筹措机制,加强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
  附件:秦安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
  秦安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王龙强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姚建国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文 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丁迟成 副县长
  张 强 副县长
  薛天胜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张涛涛 副县长
  成 员:贾建国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李生宝 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李玉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王建生 县发改局局长
  李永忠 县财政局局长
  任云飞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宋 侃 县教育局局长
  宋爱宗 县工信局局长
  何永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旺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军吉 秦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安建国 县住建局局长
  李国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伏永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靳顺成 县林草局局长
  郝玉学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胡继仁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长定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何文天 县卫健局局长
  董文海 县扶贫办主任
  胡旭平 县科技局局长
  李 强 县商务局局长
  李积存 县地震局局长
  任兆吉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连文忠 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
  雒国柱 县民政局副局长
  安德扬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永祥 县畜牧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彦祥 县总工会主席
  蔡进仓 县科协主席
  马志东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马延永 国网秦安供电公司经理
  杨 睿 县气象局局长
  田 涛 高铁站站长
  王永刚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减灾委办公室承担,由任云飞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