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源头管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全县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2026年全县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以“互联网+执法”系统为平台,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要手段,突出危险行业和高风险领域,加大对各类企业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具体为:年度执法计划任务完成率100%;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100%;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案率100%;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率100%;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维持率100%。
三、监督检查的分类、频次、方法以及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分类
监督检查主要由秦安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根据检查方法和检查目的,分为重点监督检查、一般监督检查两类:
1、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对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近三年发生过伤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上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2、一般监督检查单位。主要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轻工、建材等工矿企业。包括安全生产方面特定时期、某些特定事项、专项治理等,如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检查、安全专项整治等。
(二)监督检查频次和完成期限
对重点监督检查单位检查至少4次/年;对一般监督检查单位检查至少2次/年,截至2026年12月底完成。根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特点、规律,生产运营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三)监督检查方法及内容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通过现场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必要时可以采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登记、统计等方式了解情况。监督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主要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
3、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4、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
5、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6、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7、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8、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员工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10、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1、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2、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3、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5、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6、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7、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8、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9、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者兼职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情况;
20、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1、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情况;
22、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日的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2026年我局在册人员共40人:其中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33人,其余4人外派长期驻村帮扶,财务人员2人,办公室1人,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要求。
(二)工作日测算
总工作日8184个:2026年法定工作日248天×列入执法计划33人=8184个工作日。其中:
1.其他执法工作日3894个: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8天×33人=924个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20天×33人=660个工作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5天×33人=495工作日。安全生产举报查处5天×33人=165个工作日。参与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15天×33人=495个工作日。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0天×33人=330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10天×33人=330个工作日。完成县政府或者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5天×33人=495个工作日。
2.非执法工作日3762个:机关值班22天×33人=726个工作日。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30天×33人=990个工作日。检查指导工作20天×33人=660个工作日。参加党群活动日,按照每月1天计算,每年12天,总计12天×33人=396个工作日。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等15天×33人=495个工作日。其他事项15天×33人=495个工作日。
3.监督检查工作日552个:总工作日8184-其他执法工作日3894-非执法工作日3762=528个工作日。其中用于重点检查300个工作日,一般检查228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保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是应急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各相关业务股室要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多、执法少和执法宽松软的问题。要充分做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安排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妥善处理好其他执法和非执法工作事项,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细化方案,密切配合。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年版)》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并履行报批程序。要做好与镇、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协调属地镇做好监督检查的配合检查。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执法,提高效能。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活动。执法检查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进行执法检查,积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排查与抽查相结合、重点查与一般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增加暗查暗访频次,确保重点时段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及时总结,完善台帐。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互联网+执法”系统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年版)》规定要求,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统一行政执法文书,要求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执法档案网上生成,做好执法文书的录入填写和整理归档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认真分析评估执法检查开展和计划完成情况,就相关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顺利完成工作目标。
附件: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