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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水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命名及监测结果的公示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qax_nyncj/2023-00006 时间:2021-11-22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为促进全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和家庭农场培育壮大,根据《天水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和《天水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及监测办法》(2020年新修订)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请、县区初审推荐、市级审核评定”的程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了第12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第7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评定,以及对178家第七、八、九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80家第三、四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监测工作。9月16日召开了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畜牧局、市供销社、市银保监局等10个市直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同商议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的评定命名和监测工作。会议一致同意:天水市秦州区懿兴园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2家农民合作社为第12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秦州区谷昌种养殖家庭农场等34家家庭农场为第7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天水市秦州区腾飞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47家合作社和天水市秦州区春雨种养殖家庭农场等58家家庭农场分别继续保留“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称号;天水市秦州区花林果品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1家合作社和秦州区国枫家庭农场等22家家庭农场因监测不合格分别取消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9月24日前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敏  贾文婷      联系电话:0938-8297583(传真)
  电子邮箱:tshjg@126.com
  邮寄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号东升大厦6楼

      (天水市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7日

  附件1:天水市第12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42个).doc

  附件2:天水市第7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34个).doc

  附件3:第七、八、九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合格名单(147个).doc

  附件4:第七、八、九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不合格名单(31个).doc

  附件5:第三、四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合格名单(58个).doc

  附件6:第三、四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不合格名单(22个).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