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秦安县2025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完成情况及发放补助资金的公示公告
根据天水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天水市2025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牧医发〔2025〕14号)和《秦安县2025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计划在全县4家规模养殖场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经审查,秦安县九鑫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秦安县中恒牧业有限公司、秦安县建彬养殖有限公司、秦安县牧康养殖有限公司四家养殖企业按照《秦安县2025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根据省上下达资金和任务完成情况,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补助0.6元/只/年的标准,秦安县九鑫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对饲养的3.3万只蛋鸡进行了禽流感强制免疫,共计发放补贴资金1.98万元;秦安县建彬养殖有限公司对饲养的14万只青年鸡进行了禽流感强制免疫,共计发放补贴资金8.4万元。按照口蹄疫补助2元/只/年的标准,秦安县秦安县中恒牧业有限公司对饲养的0.21万头猪进行了口蹄疫强制免疫,共计发放补贴资金0.42万元;秦安县牧康养殖有限公司对饲养的0.2万头猪进行了口蹄疫强制免疫,共计发放补贴资金0.4万元。试点乡镇及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对秦安县九鑫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秦安县中恒牧业有限公司、秦安县建彬养殖有限公司、秦安县牧康养殖有限公司四家养殖企业上报的“先打后补”资金申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符合相关程序,现将拟发放的资金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如有任何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938-6522118
电子邮箱:qaxxmj@126.com
联系单位:秦安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秦安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