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家颁布实施的农药新规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2025年7月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签发2025年第3号部令,公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四部核心规章进行系统性修订,新规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修订不仅是2017年《农药管理条例》全面修订后的又一次重大进阶,更通过多项制度创新,为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全新监管动力。新规通过实施有效成分管理精细化、确立新化合物保护期、登记责任具体化等三项举措,分别针对农药行业同质化、原创研发动力不足以及诚信缺失等问题,有效终结农药行业同质化乱象、激活原创研发动能、构建农药生产经营诚信体系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这里介绍如下:
1、农药登记证管理。根据农业农村部第925号公告,自2026年起实施一证一品制度,要求每个农药登记证只能对应一个商标,禁止“一证多品”行为。委托加工产品不得标注受托方商标,制剂产品需标注原药登记证号和生产企业名称,实现全链条溯源管理。此新政策的实施将淘汰80%市场农药产品,仅保留合规产品,上游头部的农药生产企业因证件资源丰富程度不同所受到的影响不同,也就是说农药生产企业拥有的证件资源越丰富,受到的影响就越小。
2、成分与含量规范。按照农业农村部第3号令规定:一是含量梯度限制。单制剂产品有效成分含量梯度不超过3个,复配制剂有效成分不超过2种(除草剂、种子处理剂不超过3种),配比不超过3个。二是新化合物保护期。含新化合物的农药自登记之日起6年内,其他申请人需获得原登记证持有人完整登记资料授权才能申请。
3、高风险农药管理。特定农药闭环管理服务平台于2025年10月正式发布,实现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到出口的全流程实时数据上链,建立覆盖高风险农药的数字信任体系。该平台通过批次号秒级检索、全流程追溯等功能,强化政府监管和企业合规能力,有利地促进农药行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