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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发生农药药害时需要由哪些部门机构负责鉴定和处理?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qax_nyncj/2025-00104 时间:2025-10-01  作者:甘肃12316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农作物发生农药药害时需要由哪些部门机构负责鉴定和处理?

      

甘肃12316农药质量专家张明宗回答:

农作物发生农药药害,应当首先联系或投诉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鉴定处理。所在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及参考地方性管理办法如广东省2025年修订的《农作物农药药害鉴定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按照申请流程、专家组构成及责任认定等关键环节组织实施鉴定与处理。同时可拨打农业农村部农药案件举报电话(010)59192810或12316三农服务热线寻求帮助。具体鉴定与处理流程如下:

一、药害鉴定与确认。

1、‌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所在地县级以上农业农村局下属的植物保护机构负责农药药害鉴定,依据《农作物农药药害鉴定管理办法》开展专业检测和诊断。‌‌若是农药质量问题,可以到其下属的农药鉴定所或委托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农药的成分、含量是否符合标准。

2、‌农业执法大队‌或政策法规机构。负责现场确认药害程度、面积,并协调后续赔偿事宜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