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我县全国卫生城市创建进程,我局决定在出租车及城乡客运车辆中开展“卫生大提升”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在我县营运的出租汽车、公交车、班线客运车辆。
二、时间安排
即日(6月14日)起至7月15日前完成整治,并长期坚持。
三、整治内容
1、车辆外观:车辆车身标志色统一,营运标志(含时段起步价牌)、单位名称及监督电话清晰,车身整洁 无泥污、无破损、无斑脱、无凹凸。
2、车内设施:出租车计价器、空车灯、车顶“LED”显示屏、服务证架子安装标准;客运车载定位、音视频功能完好,干净整洁、无遮挡。“五不两确保”、禁烟标志、投诉电话等各类行业规章制度及标志更新更换到位。
3、车内卫生状况:车厢内卫生洁净,无异味,四门内侧、车顶无污垢,地胶、脚垫无破损,保险带干净整洁。每天对车辆进行一次清洗,每班一保洁,座套换洗时间不得超过3天。
4、车辆安全设施:车辆安全技术指数达标,审验及时。车载定位监控系统能正常使用。
四、督查检查
由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及相关出租公司、客运企业等部门企业联合对车辆整体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卫生不达标车辆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本次“卫生大提升”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客运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公告
秦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