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财政局 秦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5年秦安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
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秦财办发〔2025〕1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收费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要求,结合《天水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截止2025年4月30日)》,经清理核查,现将《2025年秦安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此次公布的《目录清单》,重点对部分收费项目的主管部门、征收依据、资金管理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目录清单》编制调整时间截止2025年4月30日,具体征收范围、征收依据、征收标准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除有明确规定外,《目录清单》中收费项目收入应按照主管部门财务隶属关系缴入同级国库。
三、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2025年以前公布的《目录清单》同时废止。
附件: 1.秦安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
2.秦安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3.秦安县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秦安县财政局 秦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