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各部门、各代理银行: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修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库,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应当完整、准确录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银行账户管理模块。请各预算单位查询本单位全部银行账户信息,并将查询信息表加盖银行业务公章后,于2025年5月8日前送财政局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预算单位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基本户开立时办理的查询密码单,查询本单位全部银行账户信息。
二、密码单遗失的,须提供介绍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向开户行申请查询办理。
三、各部门收集汇总下属单位的开户信息,审核后报财政局备案。
四、各预算单位在查询账户信息的基础上,结合账户使用实际情况,对长期闲置、无业务需要、久悬账户要及时撤销,同时完善、修正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银行账户管理模块中的银行账户信息库,确保所有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请各代理银行积极配合,协调办理账户查询及相关业务,确保账户信息全面、准确。同时,根据单位银行账户销户申请,及时办理相关销户业务。
六、各预算单位及财政部门要妥善保管银行账户信息查询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