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财政局关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按照《甘肃省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甘农领办发〔2025〕10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甘财农〔2025〕15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问题专项整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整治重点
(一)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甘肃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农〔2023〕13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是否财政部门直接管项目、管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是否建立项目库;
(三)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是否存在项目谋划、前期论证不充分、不科学,未按规定公开公示; 项目建设滞后,未及时开展竣工验收或财务决算,竣工验收不规范;
(四)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是否及时将产权移交给村集体;
(五)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拨付不及时不到位;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拨代支、库款搬家;拖欠项目工程款;
(六)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问题。
三、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监督渠道反映有关问题:
投诉举报电话:0938-6522100
投诉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投诉举报邮箱:961730442@qq.com
来信来访地址:秦安县财政局401室
望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相关线索,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反映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核实、办理。对提供线索的群众信息,县财政局将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秦安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