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现将专项整治投诉内容、举报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整治重点
1.乡镇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2.乡镇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
3.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违规报账,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
4.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5.以广告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
6.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以及贪污私分、挥霍浪费、雁过拔毛、借机牟利等违纪违法行为,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
三、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监督渠道反映有关问题:
投诉举报电话:0938-6522100
投诉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投诉举报邮箱:961730442@qq.com
来信来访地址:秦安县财政局401室
望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相关线索,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反映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核实、办理。对提供线索的群众信息,县财政局将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秦安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