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财政局关于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人才库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人民团体、驻秦各单位、各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财政项目管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预算绩效管理、财会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同时规范我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财会监督工作的管理和实施,决定在全县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人民团体、驻秦各单位、各中介机构中开展人才推荐工作。
一、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人民团体、驻秦各单位、各中介机构,有意愿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丰富的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督、投资建设、节能环保、科学技术、文化体育、社会事务、财会审计、金融经济等多个专业领域或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对达不到学历或职称要求,但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在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或熟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财会监督和投资评审工作并具备国家承认的初级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经县财政局审核认定后,可纳入专家库;
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和文字表述以及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二、主要工作
受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委托开展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投资评审相关工作。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参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及咨询;
(2)参与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评审工作;
(3)参与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参与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方案的制定及评价工作的实施,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等;
(5)参与财政对预算部门(单位)及县(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6)参与评审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价方案和评价报告工作;
(7)参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财会监督工作
(1)参与财会监督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及咨询;
(2)担任全市财会制度法规、内部控制等培训师资,开展政策宣传与课题交流;
(3)参与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开展监督检查及撰写检查报告等;
(4)参与财政内控制度研究、修订与管理;
(5)参与财政对预算部门及县(区)财会监督管理的考核工作;
(6)参与评审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价方案和评价报告工作;
(7)参与财会监督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附件:秦安县财政局预算绩效财会监督人才库推荐表
秦安县财政局
2024年 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