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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索引号:qax_czj/2024-00281 时间:2024-08-12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秦安县工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工业集中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集中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定、决议,负责工业集中区的建设与发展。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省、市、县授权,制定促进工业集中区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建设管理制度、办法、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统筹编制集中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四)按国家和省县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的要求,审批、核准、备案集中区范围内的投资项目,负责协调办理相关项目建设手续。组织实施集中区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五)负责集中区经济发展、经济统计、招商引资、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协调服务工作;管理集中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集中区财政预决算、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及国有资产的监管和运营,筹集、管理集中区建设资金;指导、监督集中区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七)负责集中区机构编制、干部管理监督、退休职工、工资管理、人才工作、干部职工培训、事业单位职称评定等工作。

(八)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集中区土地征收、报批、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集中区范围内的土地评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等工作;配合做好集中区自然资源管理、不动产交易和确权登记工作。

(九)负责集中区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建筑节能的预审和上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集中区工程招投标和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集中区内土地的统一开发;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工业集中区内的基础设施。

(十一)负责集中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督促入驻企业报批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协同有关部门审核或审批环保设计方案和工程,负责监督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设施与主体工程环保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十二)负责协调配合开展集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配合集中区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管理和监督有关部门的派驻机构做好工作。

(十四)根据县政府授权,对集中区各产业园实施封闭式管理,保障集中区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问题。

(十五)负责集中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群团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秦安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核定机关事业编制20名。2023末实有在职人数16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管理8人,工勤5退休人员11人,均属财政供养人数。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24.21万元,收、支较上决算数增加61.34万元,增长37.66%,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2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2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2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52万元,占82.30%;项目支出39.69万元,占17.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4.2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34万元,增长37.66%,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34万元,增长37.66%,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7万元,支出决算为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9.19万元,支出决算为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73万元;公用经费4.79万元。本单位是蔡店、西川、何川三园区整合成的新单位(秦机编发【2021】13号)。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出国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无车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7万元差旅费0.65万元、0.32万元、电费0.26万元邮电费0.65万元、0.08万元、劳务费0.86万元工会经0.40万元本单位是蔡店、西川、何川三园区整合成的新单位(秦机编发【2021】13号)。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家具用具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39.69万元。同时,对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184.5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绩效评价自评表)。2023专项业务费年度申请预算,截止2023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39.69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1、公用经费支出30万元;2、残疾人就业支出0.5万元3、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19万元。

2.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