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秦安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为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原名秦安县市政设施管理所,于2019年3月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并更名为秦安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
市政设施服务中心,编制12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主干道照明、城市排水、线路管道等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防汛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无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2)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6)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7)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8)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9)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93.38万元。无上年度收、支总计。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首次填报部门决算。(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79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3.38万元,占100.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793.3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793.38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93.38万元。无上年度收、支总计。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首次填报部门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3.38万元,无上年决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首次填报部门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3.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000.00万元,占26.36%;城乡社区支出2793.38万元,占73.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93.38万元,支出决算为379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93.38万元,支出决算为279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住建局二级单位,由住建局统一支出。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住建局二级单位,由住建局统一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为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区路灯维修升降车和疏通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95%。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反映了预算绩效自评效果良好,执行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区路灯电费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区路灯电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4万元,执行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实际电费支出基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二是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付电费,未出现违规支出或超预算支出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月度电费偏高,主要是受气候因素和节假日的影响;二是节能措施的推广和应用还不够全面和深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加强对不确定因素的预测和应对;二是加大节能宣传和推广力度,推动节能措施在单位的广泛应用。城区路灯电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本次自评,本单位电费预算绩效总体良好,在预算编制执行和控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今后将不断完善电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绩效水平。。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本次城区路灯电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我们对电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深入了解,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今后,我们将督促单位进一步加强电费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水平,为保障城区路灯正常运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做出更大贡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