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肉制品和有毒、有害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与合法权益,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生产、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兽、水产等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违法使用“瘦肉精”、激素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屠宰企业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经营肉、肉制品及预制肉制品的市场、超市、餐饮店等采购、销售病死禽畜产品、来源不明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非法设立屠宰场,从事非法屠宰及肉品销售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夜市、火锅店、烧烤店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如工业色素、硼砂等)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等)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其他涉及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要求与保密措施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要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等。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及渠道
(一)举报地址:秦安县西川镇娲皇北路25号(秦安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706室)
(二)举报电话: 110、0938-4994061。
特此通告。
秦安县公安局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