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调整秦安县农村
饮水安全工程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为了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促进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甘肃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政策,按照县政府安排,我局定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制定秦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8月26日上午9:30时。
二、会议地点
秦安县水务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23年第54号令)、《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3年第55号令)要求,以《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为基础,综合考虑成本变化、服务质量、社会承受能力,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居民用水价格。由原18处工程分工程定价,变为同网同价,全县一价。
方案一:遵循“覆盖成本、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综合水价(含水资源费)制定为5.41元/m³,其中供水站单位运营价格为2.77元/m³;引洮配套公司单位制水价格为2.64元/m³。
方案二:按照“补偿成本、合理分担、分步调整”的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以成本监审为基础,分步调整,政府补贴的原则制定。综合水价(含水资源费)制定为4.73元/m³,其中引洮配套公司单位制水价格为2.64元/m³(覆盖成本),供水站单位运营价格为2.09元/m³(成本之下定价,待年终审核后政府补贴)。
四、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定调价程序,加强成本调查监审,不断完善成本调查监审机制,坚持“定、审分离”,引进三方机构开展成本监审。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经甘肃正亦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秦安县农村供水期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的成本进行了监审,成本监审结果如下:
秦安供水站单位运营成本为2.77元/立方米;
秦安引洮公司单位制水成本为2.64元/立方米;
秦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单位供水成本5.41元/立方米。
五、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17名(各乡镇1名)
任亚丽(省党代会代表、市人大代表)、陈俊祥(市人大代表)、刘存林(县人大代表)、赵德华、王国杰、胡旭、郭百顺、焦奎军、安甲祥、王军海、潘万紫、郑增喜、侯建强、张永泰、伏聪茂、张满庄、吴海茹。其余为镇人大代表。
(二)经营者2名
赵宏斌、石晓剑。
(三)利益相关方2名
孙文慧(县税务局)、魏斌(国网秦安县供电公司)。
(四)专家学者2名
连自花(县财政局)、寇宝峰(县水务局)。
(五)县政府有关部门1名
张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社会组织代表1名
郑亮(县消费者协会)。
六、听证会的听证人共5名
刘建刚(县政府办)、南博(县发改局)、安德扬(县水务局)、闫旺乾(县营商环境局)、王焕忠(县发改局)。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共谋良策、共同监督。
特此公告
联系人:康玉珍
联系电话:6523294
秦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