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丰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成立了工作机构并制定兴丰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要求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曹晓刚担任组长,镇人大主席陈宇鸿、镇党委副书记黄旭辉任副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以及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展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政务公开人员网络机构。
为了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秦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纲》和《秦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编制制定了《兴丰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秦安县政府网站政务网、报刊、电视、镇惠农服务大厅led电子显示屏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的载体,对政府惠农资金发放、民政救助、上级文件、党委政府红头文件等群众期盼的信息予以公开。公开的时限为信息产生后20日内。
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加强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秦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纲》和《秦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
1、严格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在每年3月28日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严格实行月度报表制度。每月1日前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上月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附表》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依申请公开事项按照《秦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纲》和《秦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相关规定的规定填报。
3、严格实行主动公开制度。
(1)公开内容。符合《条例》第九条所列的四类政府信息,属于《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所列的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形式。秦安县政府网站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兴丰镇人民政府.政务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严格按照县政府相关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利用广播、政务公开栏等有效方式,及时反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
(3)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4、严格实行依申请公开制度。提出的申请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内容不明确的,通知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5、严格实行监督考核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制度,镇政府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负总责。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12条,新增规范文件2条,提供服务信息数53条,接待访问咨询370人次,其中现场接待185人次,接听咨询电话160人次,通过市长留言板平台答复群众疑问12条。
2、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镇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2016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09386311005,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7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4、公开形式: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软件进行专门培训,在政府网站开辟信息公开相关栏目,供广大人民网上查询。二是建设信息政务栏。按照要求,在院内辟出专门区域,设置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栏,方便公众查阅。三是结合我镇2011年5月份建成的便民综合服务大厅,安装了led电子显示屏,每天集中8小时公布有关惠农政策、粮食直补、养老保险发放资金、民政专项资金等信息的公开,并对有关文件也予以公开,达到政务、财务公开透明化。四是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镇完善了广播、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单等传统公开方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兴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公开过程中,还存在认识不到位、信息量较少、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信息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只公布了机关的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规划方案、机关工作的制度等简单的信息,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的信息空缺较多。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没有计划。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领导干部“阳光意识”。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对镇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五是严格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月度报表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