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安县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8年,秦安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围绕财政中心、服务大局,顺应“互联网+政务”发展趋势,不断强化依法公开理念,完善配套制度规范,积极开展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财政局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年报、机构信息。加大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等落实情况的公开。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有效开展 县财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丰富宣传载体 一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落实、责任到位。为提高信息员业务水平,利用每周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了对信息联络员的培训。二是拓宽信息公开宣传渠道。我局以秦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及时将财政法规政策、业务工作和办事指南等各类政务信息进行发布,做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同时,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示栏、印发简报、社会宣传等多形式、全方位的公开政务事务,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还在办公楼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介绍局机关职能职责、办事项目、公示内容及监督规定等。 (三)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精细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秦安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秦安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秦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网络问政、“行风热线”等人民政府门户网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工作。二是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县财政公开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除采用传统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外,还积极探索新载体,畅通信息公开网络,灵活多样推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全年共主动公开重大项目、地方财政预算年度执行情况及预算草案、“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财政资金管理法规,会计从业资格及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政府采购管理等相关信息。 (二)公开主要内容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2018年1月公开2018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表,公开2018年预算,2018年3月23日公开“千村美丽”项目建设专项补助资金,2018年9月17日公开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从公开效果来看,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2019年,我局要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统计信息公开与服务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完善并充分利用网络发布平台,增强信息发布时效,使财政信息及时广惠于民;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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