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司法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秦安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加大领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全系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把好信息定密、定性、审核等各项工作环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程把关、部门负责人仔细审核、经办人员具体承办的四级管理责任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地全面推进。从事专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县司法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要利用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政务服务效率逐步提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重视信息审查。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即经办人员采集、分管领导初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
(四)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根据本部门实际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了司法行政系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1.秦安县政府网站。2.信息公开专栏(窗口单位)。3.简报、网络。4. 微信、微博等新媒体。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对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简报、网络,微信、微博转载等形式,全面宣传讲解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加大扶贫政策等方面宣传,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采取各种形式解读发布精准扶贫信息9条。
(五)回应舆情关切情况:认真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做到了舆情及时发现、及时回复、及时公开。2018年,没有舆情信息。
(六)贯彻落实《秦安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秦政办〔2018〕57号)文件,严格按照县上统一安排部署,逐项逐条分解落实。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县司法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县司法局未发生因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尽管县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现有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群众知晓率还不够高。三是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
2019年,县司法局将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二是抓好关键环节公开工作。明确全年工作重点,日常工作中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提高本系统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三是抓好公开载体创新建设。建立立体化的信息公开体系,进一步利用政府网站第一平台功能,强化传统纸质媒体作用,利用微博、微信、“智慧司法”等新媒体,开拓移动终端使用,推进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规范化服务,主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关心的问题,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通过专家讲座、业务研讨、案例分析、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新媒体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五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等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