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便广大群众联系和报告灾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2023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重》的通知(天汛指发[2023]1号)、天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天汛办发〔2023〕2号)、秦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秦汛办发〔2023〕2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将秦安县2023年秦安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2023年秦安县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2023年秦安县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名单
3、(县级包抓责任人)
4、(镇级包抓责任人)
5、(村级包抓责任人)
6、(党员干部包抓责任人)
秦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