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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四督导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发布日期:2018-09-14 17:11
来源: 县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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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至13日,县公安局局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王保国带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深入安伏、郭嘉、魏店、王铺等镇和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武警秦安中队、人行秦安县支行等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察看和现场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了被督导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督查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本质要求。
 


  督导组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各部门要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再学习、再对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压实各镇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开展。二要进一步深挖排摸线索。将涉黑涉恶线索排摸贯穿到专项斗争始终,深入开展线索大排查行动,切实将本镇、本部门、本行业系统的涉黑涉恶问题排摸到位,不留死角。三要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围绕问题整改清单,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治到位,压缩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四要进一步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贴近生活、切近群众的宣传活动,通过散发宣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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