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聚焦省院督导发现的问题,精准实施发力,进一步推动秦安县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4月12日,秦安县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天水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工作方案》,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莉强调:
一要严格按照方案实施。院党组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性,院党组会议每月必须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或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汇报1至2次。
二要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工作台账。建立线索排摸、受理、移送等管理台账,建立黑恶“保护伞”、“关系网”排摸、受理、移送等管理工作台账,建立黑恶案件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台账。
三要狠抓案件办理。院内两个专门办案组要办理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其他办案组或承办人不再办理此类案件,检察长和副检察长要亲自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四要扩大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加强在量刑建议和检察建议方面的工作,学习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并做好释法说理。结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积极向相关部门发出促进社会治理、铲除黑恶案件滋生土壤的检察建议,努力扩大查办黑恶案件的社会效果。
五要加大对黑恶案件判决后的审查。涉黑涉恶案件判决后,在法定时效内,应对法院判决提出同意、拟抗诉或发出检察建议的具体意见,报市检察院扫黑办审定。
六要开展办理案件回头看工作。对近五年办理的共同犯罪人数3人以上的案件全部回头看,深挖细查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关系网,”,并实行发现线索承若签字制度,由排摸人签字承诺。
七要做好排摸发现线索的移送。排摸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统一移送县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