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安县人民法院郭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地邻关系引起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邻里纠纷。
据介绍,原告张某与被告张某系邻居。2023年2月19日,双方因水路问题产生争执,矛盾升级发生打架行为,导致原告受伤。报警后,派出所依法对被告作出行政处罚,但在赔偿问题上,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郭嘉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邻里纠纷宜解不宜结,矛盾纠纷如若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起负面社会效果,遂对双方先后进行了面对面、背对背式的多元化调解。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对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共赔偿了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2300元,被告当庭支付5000元,剩余7300元于2024年3月30日前付清,双方之间的纠纷得以化解。至此,该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得以案结事了,原、被告双方也冰释前嫌,握手言和,重拾往日邻里情,并表达了对承办法官的感谢。
法官寄语:“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邻里之间发生纠纷,应当互相谅解、互相包容,应杜绝用错误的方式解决矛盾,甚至是激化矛盾。公堂之上无赢家,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