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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远离酒驾 平安回家

发布日期:2023-08-09 10:29
来源: 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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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严管十条”措施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道路交通持续平稳, 8月7日晚,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解放路、中医院门口路段、莲花镇、陇城镇等各重点路口路段设立执勤点,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超载超限、非法改装、无牌无证和摩托车飙车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晚共查处醉酒驾驶1起,饮酒驾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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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22时50分,驾驶员景某某驾驶车号为甘E9T381号的小型轿车在秦远公路南桥头路段被执勤交警查处,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1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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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22时50分,驾驶员彭某某驾驶车号为甘EDR328号的小型汽车在陇城街道路段被执勤交警查处,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4.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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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0时47分,驾驶员马某某驾驶车号为甘LF101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莲花街道路段被执勤交警查处,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0.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交警提醒: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容易发生重大事故。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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