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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秦安公安交警查处多起酒驾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23-07-08 11:21
来源: 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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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纵深推进“三抓三促”和“主动创稳”行动,进一步净化交通安全环境,切实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平稳,7月5日晚,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持续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大队民辅警在辖区街泉街、中医院、解放路等重点路口路段设立执勤点,严查酒驾醉驾、超载超限、非法改装、无牌无证和摩托车飙车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晚共查处醉酒驾驶3起、饮酒驾驶3起、其他违法行为45起。

案例一:7月6日01时41分,驾驶员杨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甘EK8963的小型轿车在街泉街水厂巷至三号桥路段被执勤交警查处,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91.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案例二:7月6日00时16分,驾驶员杨某驾驶车牌号为甘E2M484的小型轿车在蔡林路中医院至秦融宾馆路段被执勤交警查处,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08.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案例三:7月5日21时18分,驾驶员刘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在五营街道路段被执勤交警查处,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12.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案例四:7月6日02时17分,驾驶员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甘EEY826的小型普通客车在解放路路段被执勤交警查处,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5.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案例五:7月6日00时06分,驾驶员杨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甘E6Q556的小型普通客车在莲花街道路段被执勤交警查处,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4.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案例六:7月5日23时11分,驾驶员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甘E5S048的小型轿车在西川镇路段被执勤交警查处,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1.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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