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秦安新闻 >> 正文

【曝光台】拒绝酒驾醉驾 安全文明出行

发布日期:2023-05-06 17:05
来源: 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观念已经是深入人心,但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无视法律,一再触碰法律底线。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为加强警示教育,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定期对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2023年5月4日21时57分,驾驶员王某某驾驶号牌为甘EX8138小型轿车在西川镇侯辛村路段被大队执勤民辅警查处,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21.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秦安公安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危害无穷,为了社会的安全稳定,为了我们自己美好的明天,杜绝饮酒驾驶,从你我做起!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上一篇:秦安县召开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推进会
下一篇:秦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3年第3次会议召开
【TOP】【关闭页面】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