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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16 10:30:27) 来源: 您是本页的第位浏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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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指示。 (二)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实施工作。 (三)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业余体校和公办幼儿园的校舍建设和设备规划、计划的制定及实施;负责教育体育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四)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等工作;指导学校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师资培养和培训,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全县教体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搞好全县各类学校和学区领导班子建设,定期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考查。 (六)推行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社会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测试;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七)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县直学校,各乡(镇)学区和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指导实施巩固“两基”工作。 (八)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推广电化教育和现代化、信息化教育手段。 (九)负责各类招生考试工作,验发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审查上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毕业生学历工作。 (十)负责全县教体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和行政监督、行政复议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年度招生计划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科学研究,推广体育科技成果,组团、组队参加全市运动会和市以上体育竞赛。 (十三)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监督指导。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各股室工作的综合、协调;起草工作安排、总结及其它综合性材料。 2、负责局机关的政治业务学习,宣传教育、教体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员干部教育、知识分子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老干部管理及关心下一代工作。 4、负责对县直学校、各学区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检查、评比,并提出奖惩意见。 5、负责局机关文书处理、档案整理保管、印信管理、保密、安全工作。 6、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协调有关股室办理人大议案和建议、政协提案。 7、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及各种会议的筹办和接待工作。 8、负责信息督查工作。 9、负责全县教体局系统普法教育、宣传培训;负责全县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二)人事股 1、参与制定教师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制教师需求计划,向局务会议提出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方案。 2、负责向局务会议汇报学校领导班子和学区领导考核、考察的结果;汇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编制意见;负责全县教师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3、指导学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及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4、负责教体系统机构编制;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负责机关和各类学校劳资管理,办理干部和教职工调配、转正、定级、调资、浮动固定工资、离退休等工作。 6、负责全县教体系统职称改革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7、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年报统计及年度考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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